(2)强度标准差
《导则》规定对同一配合比,连续10个批次产品抗压强度(MPa)的标准差评分规则如下:
① 大于该等级强度标准差上限值σmax的1.0倍,且小于等于1.2倍,得60分;
② 大于该等级强度标准差上限值σmax的0.8倍,且小于等于1.0倍,得80分;
③ 小于等于该等级强度标准差上限值σmax的0.8倍,得100分。
标准差上限值σmax按照GB 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6)加分项
针对产品具有突出的创新性且性能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或生产过程中采用了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且环境影响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可根据申报单位的自评估报告及论证材料,最高加5分。加分项是对生产工艺设备先进、污染物排放水平极低及能够生产高性能混凝土、为国家重点及特殊工程提供产品的企业的额外加分。
① 采用低噪声螺杆式空压机,远程集中供气,有效降低对生活区和生产区的噪声。
② 骨料仓设置定时喷淋装置,出入口装置雾帘。
③ 采用进口双卧轴搅拌机。
④ 采用预湿骨料处理,解决粉尘和扬尘。
⑤ 采用配合比设计软件,通过对比试验,优选配合比,缩短设计时间,满足客户需求。